定金超过20%怎么样处理
一、定金超过20%怎么样处理
定金超过20%的处理是退还,但不可以全额退,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具有哪些特征
定金具有的特征如下:
1.定金具有从属性。合飞律师提醒您,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三、押金和定金有哪些区别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
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
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
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
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
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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