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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不能履行的合同是否无效

  一、民法典中不能履行的合同是否无效

  民法典中,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不是无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不能法律后果的具体分类

  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以及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三种情况。

  (一)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在一部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履行不能部分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部分,债权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但若因部分不能使得可能部分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意义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该部分的履行,从而要求全部不履行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全部不能、永久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

  (二)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在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在一部不能时,债务人在不能的范围内免除履行义务;在一时不能时,债务人在履行障碍消灭前不负履行迟延的责任。

  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

  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偿请求权。代偿请求权是指债务人基于与发生履行不能的同一原因取得给付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其代偿利益的权利。

  三、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一是行使抗辩权,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二是行使保全措施,保全措施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不能履行的合同是否无效的相关知识,不能履行合同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是可以免除责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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