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住房公积金当“私积金”
据悉,在已经公开的30个省份中,绝大部分赶在了4月底前公开,但部分省份也是到了5月底甚至6月初才公开相关数据。这意味着一部分省份没有严格按照《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信息,原因值得反思。
在小编看来,首先是因为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通知》规定。其次是因为《》规定太笼统,缺乏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中的“公”字,至少有两层含义:
其一,这是一种公共资金,政策决策必须尊重公众意见。比如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包括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等,决策环节都应该征求民意,获得多数人支持才能实施。也就是说,公积金姓“公”,要名副其实
。 其二,住房公积金“公”之要义也是公开。只有公开才能保障缴费人的权益,同时,才能避免公积金被贪污、挪用以及出现“沉睡”等问题。所谓公开,不仅要明确公积金财务报告公开的时间,也要明确公开的标准,更要明确不按规定公开的后果。另外,应系统总结现行公积金弊端,修订制度时一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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