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这里,大家要仔细看清楚上面的相关要求,并不是所有条件都要满足,只要满足其中的一条,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当然,提取的公积金是有相关限制的,比如,买房的话,是可以全额提取出来,就是将你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
如果是偿还贷款的话,那就需要提供还贷证明,这个需要到银行去开具,然后根据还贷的额度,来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如果你一年还贷总额为2万元,那么你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也只能是2万元,超出的即便你公积金账户还有钱,也是提取不出来的。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四)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五)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证的方式,就应该由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证书;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险或者第三方人保证的方式,就应该到担保公司办理委托担保手续或者到保险公司投保。
(六)签订。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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