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离婚诉讼的情形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表明是否参加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或者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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