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逾期被起诉了无力偿还,真的只能坐以待毙吗?
债务逾期被起诉,如何理性应对?
当债务逾期被债权人起诉且确实无力偿还时,许多人会陷入焦虑甚至恐慌,但请记住:法律并非只有冰冷的判决,而是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 关键在于主动应对、积极沟通,避免因逃避而让事态恶化。
切勿逃避诉讼程序。 收到法院传票后,务必按时出庭或委托律师代理,若缺席审判,法院可能直接判决债权人胜诉,甚至强制执行财产。主动向法院说明真实经济状况,并提交收入证明、负债清单等材料,有助于争取调解或分期还款的机会。
核心解决方案:调解协商与法律途径结合
调解协商是首选
在正式开庭前,法院通常会安排调解,此时可向债权人提出分期还款计划或减免部分利息的请求,若债权人同意,双方可签订调解协议,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协商的核心在于展现诚意,而非“摆烂”态度。善用“执行异议”与“终结本次执行”
若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名下确无可执行财产(如无房、无车、无大额存款),可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法院核查后,会暂停执行措施,为债务人争取缓冲时间。个人破产制度试点(部分地区适用)
深圳、浙江等地已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申请“债务豁免”,通过法院裁定免除部分债务,需注意:此途径需严格审核,且需承诺诚信履约。
律师建议:避免踩坑的4个关键点
保留所有沟通证据
与债权人的通话记录、短信、书面协议等均需存档,避免对方捏造事实。警惕“以贷养贷”陷阱
切勿通过新借款偿还旧债,此举可能加重负债并涉及刑事风险。优先保障基本生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法院执行时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
若经济困难,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制定个性化应对方案。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民法典》第676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9条
“经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小编总结:行动比焦虑更有价值
债务危机并非绝境,法律既保护债权人,也为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留有出路,面对诉讼,需做到三点:
- 主动沟通:争取调解而非对抗;
- 合法维权:利用程序权利保护自身利益;
- 长远规划:通过增加收入、优化负债结构逐步清偿债务。
逃避是深渊,行动是阶梯。 只要积极应对,债务问题终有解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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