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一般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拆迁户一般和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一般情况下,拆迁户应与拆迁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拆迁评估机构、拆迁补偿安置单位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实施单位通常是受政府委托或授权进行拆迁工作的机构,它们负责与拆迁户沟通、协商拆迁补偿事宜。拆迁评估机构则负责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单位负责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包括确定补偿方式、计算补偿金额、安排安置用房等。在签订协议前,拆迁户应确保对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授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协议应明确约定各项补偿内容、支付方式、搬迁期限等重要条款,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二、门面没有拆迁如何赔
门面没有房产证但被拆迁时,通常会根据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1. 实际价值赔偿:拆迁方会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该门面进行评估,评估其在拆迁时的实际价值,包括建筑物的结构、面积、装修等因素,以此作为赔偿的依据。
2. 搬迁费用赔偿:由于门面需要搬迁,拆迁方会赔偿因搬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搬运费、临时安置费等,以保障商户能够顺利搬迁。
3. 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如果该门面正在经营,拆迁可能导致商户停产停业,拆迁方会根据经营情况、情况等因素,赔偿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弥补商户因拆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总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商户仍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赔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商户应与拆迁方积极沟通,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三、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怎么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申请行政裁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裁决的进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2. 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3. 司法: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法律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提供了多种处理途径,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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