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方面,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在进行拆迁活动中与被拆迁人达成的关于补偿等事项的协议,行政机关在协议的签订、履行等过程中行使了行政权力,若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在这些方面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如补偿标准不合理、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等,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另一方面,从诉讼的目的和性质来看,行政诉讼主要是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拆迁补偿协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紧密相关,对其提起诉讼符合行政诉讼的范畴。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拆迁补偿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可能就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而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具体情况需根据协议的性质、签订主体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二、房子拆迁款是给户主吗
房子拆迁款通常是给到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一般情况下户主作为房屋的主要权利人,拆迁款会给到户主。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确定拆迁款的归属。如果房屋是,那么拆迁款会按照共有人的份额进行分配。此外,若有等明确规定拆迁款的归属,应按照遗嘱执行。总之,房子拆迁款的归属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产权情况以及相关协议等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一定给户主。
三、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是怎样的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规定。
2.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应根据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价值确定。
此外,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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