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商业秘密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对商业秘密的规定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1.未经权利人许可,以、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及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单位也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被非法获取和使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二、刑法中商业秘密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商业秘密有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表现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权利人的损失、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三倍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刑法中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中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商业秘密的定义及范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这些信息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3.刑罚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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