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几年)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集中体现着经营者的知识和智慧。它们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侵犯商业秘密不仅会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会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抑制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严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刑事打击,运用刑法手段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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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
概念及特点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
2.特点:保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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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
条文分析
01
侵犯商业秘密
该条第一段列举了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例如,经营者通过与权利人达成合作协议获取商业秘密,然后违反协议要求,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该商业秘密,或者经营者与他人签订技术转让协议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涉嫌违反上述条款。
02
对本罪及侵权行为的主观认知
商业秘密理论行为规则
明知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
第二段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该规定,第三人本人虽未直接实施上述侵权行为,但明知他人侵犯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的,仍从那里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均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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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范围规定
该条第三款规定,权利人是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企业主许可的商业秘密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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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
惩罚
根据该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判处两级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的陈述
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坚持专业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公平高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努力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根据办案结果梳理涉案案件。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向权利人提供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检察专业防护墙”。
供稿:第七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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