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显著性的规定有哪些
一、商标法关于显著性的规定有哪些
商标法关于显著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应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分。一般来说,过于简单的标记,如常见的几何图形、数字等,可能缺乏显著性;而具有独特创意、能够突出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记,更容易被认定具有显著性。
2.通用性词汇通常不具有显著性,如“苹果”用于指代水果时是通用词汇,若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与水果无关的商品上,可能难以获得注册。但如果经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也可以获得注册。
3.描述性词汇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例如,“蓝天”一词原本是描述天空颜色的词汇,但如果某企业长期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蓝天”商标,并使消费者将其与该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建立了特定联系,那么“蓝天”商标就可能被认定具有显著性。
二、商标法关于的规定有哪些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同样构成。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也属于侵权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视为侵犯商标权。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构成侵权。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界定有哪些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例如,在服装商品上使用与知名服装品牌相同的商标图案,或者在相近款式的服装上使用近似商标,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构成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册的商品,不管销售者是否有过错,都可能构成侵权。比如,商家明知某批鞋子是假冒知名品牌的,仍然进行销售。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假冒的商标标识,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严重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种行为改变了商品的商标标识,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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