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问责方式包括哪些
根据最新的搜索结果,党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以确保党的纪律和政策的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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