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这里是指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
法律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
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顺序履行抗辩权有利于保护第二位的债务人的权利,当第一位债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时候,其可以拒绝他相应的履行请求。也就是说只有在第一位债务人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后,才可以要求第二位债务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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