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有权利纠纷吗
一、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有权利纠纷吗
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可能存在权利纠纷。
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请求的人,发明人则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二者在权利上可能产生纠纷的情况如下:
第一,署名权纠纷。发明人享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若专利申请人未经发明人同意,未在专利文件中署上发明人姓名,便侵犯了发明人的署名权。
第二,专利申请权纠纷。有时发明人并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若双方就谁有权申请专利存在不同意见,比如约定不明时,容易引发关于专利申请权归属的争议。
第三,利益分配纠纷。专利实施后会产生经济利益,若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之间没有对利益分配作出合理约定,就可能因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纠纷。
当出现这些权利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专利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是一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不受人数限制,既可以由一人独自申请,也能由多人共同申请。
当个人独立完成发明创造,且该发明创造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那么这个人就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发明专利。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此人便成为该发明专利的唯一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等权利。
不过,若是发明创造是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或者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除另有协议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在判断专利权人情况时,要依据发明创造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相关约定来确定。
三、发明人享有哪些专利权
发明人享有的专利权包含多项内容。其一,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实施其专利技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
其二,转让权,发明人可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转让时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予以公告,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其三,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时,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
其四,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以此表明该产品受。
此外,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发明人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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