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必须一致吗
一、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必须一致吗
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并非必须一致。
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请求的人。而专利权人则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
在通常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获得批准后,就成为了专利权人,此时二者是一致的。比如发明人自己申请专利,在专利授权后,其既是申请人也是权利人。
然而,在一些情形下,二者会不一致。一是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能将申请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在专利授权后成为专利权人,此时申请人和权利人就不同了。二是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具体做出发明的员工是专利申请人之一。
所以,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不一定必须一致。
二、专利权利人与发明人是否一样
专利权利人与发明人不一定一样。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而专利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各项权利,如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
两者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方面,从主体来看,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或集体;而专利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另一方面,权利归属不同,发明人拥有署名权等精神权利,但不一定享有专利带来的经济利益;专利权利人则享有专利的各种经济权利,可通过实施、许可、转让专利获得经济收益。
例如,企业员工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员工是发明人,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通常归单位,单位就是专利权利人。所以,专利权利人与发明人概念不同,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一致。
三、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吗
专利申请人不一定是发明人。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专利申请人是指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会不一致。其一,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此时单位是专利申请人,而实际作出发明创造的员工是发明人。其二,通过合同约定,发明人可以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受让人成为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则不变。其三,当发明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申请专利的权利,成为专利申请人。
总之,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专利申请人的确定有多种情形,并非必须是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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