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有产权房子怎么判
一、离婚共有产权房子怎么判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需依据协商结果决定。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交由根据实际状况和保护女性及儿童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一般而言,夫妻共有房产应平等分割,但实际操作可能因实际需求和财产来源而异。
对于不便分割使用的房产,通常会根据双方住房条件和妇女或者无过失方的优先考虑来分配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则需支付相应款项。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居住的房产归一人所有,若另一方因离婚无处居所要求暂住,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给予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儿买了房子离婚怎么判
A.在前所购房产且已全额付款的,可视为,不得在离婚时分割为共同财产。
B.在登记前签定合同并在婚后交付全款或部分房款并办理的,该房产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作分割。
C.在结婚登记前支付首付款,其余部分贷款购买,只署名一方的,房产本身仍为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D.在结婚登记前支付首付款,其余部分贷款购买,房产证上有夫妻及一方父母姓名的,房产本身为家庭共有财产,按揭款需根据判断,如贷款人为夫妻一方且其父母未参与还贷(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等证明),则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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