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一、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基于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条款,房屋产权人并未被赋予驱逐居住权人离开所拥有房产的权限。
正如民法典中第三百六十六条所规定,居住权人依法享有依照合同约定之权益,对他人所有住宅享有占有及使用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居住需求。
在民法典的第三百六十八条中也明确指出,居住权的设立通常是无偿性的,除非当事人双方有明确的约定。
在此基础上,如涉及到设立居住权,通常都应向相关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居住权登记,待登记手续完备后,居住权方能正式生效。
对于居住权的转移和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禁止性规定。
同时,还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给第三者,这也是除了当事人双方协议外的例外情形。
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去世时,居住权便自动消灭。
此时,居住权的行使主体应及时前往登记机关办理。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有产权一定有居住权吗
不动产所有权并非必然意味着享有居住权。
所有权乃是经济所有制这一基本社会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与反映,它包括了对财产的全面掌控,如占有、控制、利用、获取收益以及对财产进行处理等各方面的权力;而所有权这一概念则寓含着房产所有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所应享受的各种权益。
至于所谓的“居住权”,乃是一类特殊的用益物权,它专指个人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例如设备、设施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虽然所有权的内涵中包含有对房舍的使用权,然而居住权却自有其独特的法律内涵及实施背景。
居住权可通过签订合同或者依照法律条款、等法律行为得以取得,它具有时效性、无偿性以及不可让渡性三个显著特征。
以上是关于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