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会有产权纠纷
一、地下室会有产权纠纷
关于地下室产权归属的问题,主要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如果地下室被视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给各个业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每位单个业主均无法独自进行地下室的租赁或者销售事宜,其管理权应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行使。
若该地下室拥有独立的产权,或者与住宅房享有同一份产权证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所有权自然属于业主本人,业主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由决定是否将其出租或者出售。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地下室也可能会作为人防工程而单独建设,在这类情况中,尽管其产权归属于开发者所有,但开发者却无权擅自对其进行租赁、销售等行为。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可能性高
如果已经签署并生效的仲裁协议符合申请仲裁所规定的各种条件,那么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是完全可以进行仲裁解决的。而关于著作权的争议,可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或者还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就此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著作权合同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接受仲裁。
若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或是未在相关的著作权合同中明确订立有关仲裁的条款,他们仍然有权利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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