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属于自由产权房吗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自由产权房。
从产权性质来看,安置房存在多种情况。一方面,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房屋后,在取得所有权证后的一定时间内,可能会有限制交易的规定,不完全属于自由产权房。例如有的地区规定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期间产权的自由处置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的征收补偿安置,被安置人依法取得完全产权,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自由产权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抵押、继承等,和普通的商品房在产权处置方面没有区别。
所以要确定安置房是否为自由产权房,需要看当地政策、安置房的来源以及相关的协议约定等多种因素。
二、回迁安置房写名字有效吗
回迁安置房写名字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回迁安置房是通过合法的回迁安置程序取得,并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写名字是有效的。例如,在安置协议签订过程中,按照规定将被安置人的名字明确写上,这在法律上是认可的。这表示被写上名字的人是该房屋安置权益相关人。
然而,如果存在违反或者安置政策的情况,写名字可能无效。比如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安置协议写上名字,或者在不符合安置资格的情况下写名字等,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纠正,不认可这种写上名字的行为。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现写名字的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之处,也不会给予产权登记确认。
三、安置房房权证时间怎么算
安置房房权证时间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以下是相关情况。
(一)初始登记时间
1. 如果安置房是通过正规的安置程序建设的,一般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建设单位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交给部门,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初始登记,这个时间是房权证时间计算的起始点之一。
2. 有些地方规定,从安置协议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例如某些地区规定安置协议签订并交房后若干工作日),开始启动初始登记程序,这也与房权证时间的起始计算有关。
(二)转移登记时间(针对安置给被征收人的情况)
1. 当被安置人满足相关规定条件(如缴纳可能存在的差价等),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将房屋从初始登记状态转移登记到自己名下,自申请受理并审核通过后,确定新的房权证时间,这个时间通常就是安置户拿到的房权证时间。
2.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政策法规、行政效率等因素,在上述时间计算的基础上有所调整。例如,一些地区为了提高安置效率,简化流程,会加快相关登记的办理速度,从而使房权证的取得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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