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是否需要双方到场,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协议离婚。若双方在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在除名手续时,一般不需要双方都到场。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可凭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独自向部门申请办理除名变更登记。
二是诉讼离婚。若通过判决或调解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同样,在办理房产证除名时,通常也无需双方同时到场。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自身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不过,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能会有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流程差异。因此,在实际办理前,建议先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以确保准备好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证除名手续。
二、的房子离婚后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
在离婚后,拆迁的房子能否写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该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在拆迁后,其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通常仍归该方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将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是合理合法的。
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即便在离婚后,也需要先对该房屋的拆迁权益进行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其中一方愿意放弃自己应得的份额,那么可以将房子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不能随意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另外,如果拆迁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等其他复杂情况,还需要考虑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比如中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那么在处理房产登记时,需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仅写一个人的名字。总之,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三、房本上有份额离婚能按房本份额分配房产吗
在房本上有份额的情况下,离婚时一般能按房本份额分配房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其一,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且房本明确记载了各自份额,在离婚时,通常可按照该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约定了份额,这种情况下按份额分配符合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其二,若房产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等复杂情况,即便房本上有份额,也需先对房产的性质进行析产。比如,房产是家庭共有,夫妻只占其中一部分份额,那么在离婚时只能就夫妻所占份额部分进行分割。
其三,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房本份额登记不合理的情形,受损害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重新确定份额后再行分割。总之,一般能按房本份额分配,但要综合各种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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