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同意吗(离婚了,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到吗)
夫妻离婚后,本该风平浪静,但由于双方心有积怨,或者离婚后因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产生矛盾,这些矛盾往往会转移到婚生子女更名上。孩子们。
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孙伟律师解答
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的,未经对方同意,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权单独变更。
离婚子女变更姓名的手续需要监护人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子女户口本等信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必须向户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向户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孙伟律师分析
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怎么办?
1、到公安局申请恢复孩子原名。离婚双方未协商一致或者协商一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方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并取得子女变更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姓名的,离婚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子女原名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恢复。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恢复原名。
此外,无论孩子跟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必须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离婚后不能因为孩子改姓而放弃子女抚养费。如果孩子的姓氏由父姓改为母姓,且父亲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孩子的母亲可以先与孩子的父亲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子女抚养费。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子女改姓的,父母不得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父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继父姓氏,引起争议的,责令恢复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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