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返还用地与留用地的区别
一、征地返还用地与留用地的区别
关于征地返还用地以及留用地之间的差异性分析:
土地来源:相较于留用地而言,征地返还用地通常特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根据相应的比例或政策规范,向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退还一部分此前已被征收到的土地资源。
这类返还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并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用之后仍然能够拥有足够的土地进行使用。
用途:征地返还用地的主要功能在于满足被征地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及促进其经济发展,因此,这些土地可以继续用于农业生产活动或是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用途。
然而,留用地则主要服务于城市规划中所设定的特定目标,例如兴建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或者是为未来城市的持续发展预留所需的土地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最新标准
在涉及到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时,各类土地类型的平均额如下所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约为人民币
5.3万元;而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则达到人民币9万元;至于菜田的每亩平均补偿更是高达人民币15万元。
对于征收基本农田的情况,其补偿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旱田每亩平均赔偿额为人民币
5.8万元;水田每亩平均赔偿额则上升至人民币9.9万元;菜田每亩平均赔偿额升至人民币1
5.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种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都是相同的。
关于征收林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方面,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
3.8万元。
对于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而言,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约为人民币1
3.6万元。
最后,对于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利用地等土地类型,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仅为人民币
2.1万元。
三、款属于集体资金吗
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上,个人与集体的权益均有保障,具体分配方式需依据补偿款的属性以及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来执行。
首先,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这笔款项旨在弥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丧失土地所遭受的损失,因此理应划拨给集体以供其妥善管理利用。
其次,依照同一法律条款,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归属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人所有。
这部分补偿款主要针对个人财产损失进行补偿,故而应直接支付给相关的个人。
再者,关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排,那么安置补助费便应支付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倘若由其他单位承担安置责任,安置补助费则应支付给安置单位;若无需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应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其同意后用以支付其相应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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