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一、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在房产证上是妻子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一)若房产是妻子婚前个人购买,且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该房产属于妻子的,离婚时归妻子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通常也属于。这种情况下,一般应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协商,比如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想要房,可竞价取得;若都不想要房,可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房款。
(三)若房产是妻子婚后接受明确指定只归其一方的赠与或继承所得,属于妻子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若对房产归属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作出判决。
二、婚后自己出资离婚可以被要求进行分割吗
婚后自己出资买房,离婚时是否会被要求分割,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使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视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二)若能证明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时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父母离婚了,房子一人一半,农村要,子女有份吗
在父母离婚且房子一人一半,农村房屋面临拆迁的情况下,子女是否有份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该房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且离婚时已明确约定双方各占一半,从产权归属角度,房屋权益归父母所有。通常是对房屋产权人的补偿,在此情形下,子女一般没有直接份额。除非父母自愿将部分拆迁补偿权益赠与子女。
(二)如果子女对房屋的建设、修缮等有过出资贡献,在拆迁时可以就其出资部分主张相应权益。例如,子女曾出资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翻修,在拆迁补偿中可考虑对这部分出资对应的增值及补偿进行合理分配。
(三)部分农村拆迁政策可能会考虑家庭人口因素。若拆迁补偿方案中有按家庭人口分配相关补偿的规定,且子女符合相应条件,那么子女有可能据此获得一定份额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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