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下来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一、回迁房下来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回迁房下来后的房产证名字通常为被拆迁房屋的原所有权人。在过程中,一般是以原房屋的产权人为基础进行回迁安置和。
如果原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证可能会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原房屋是个人财产,且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没有特殊约定,房产证一般会登记该个人的名字。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证的登记人,或者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将房产证登记在其他人名下等。
总之,回迁房房产证的名字主要依据拆迁安置的相关协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二、房票卖给别人了怎么办
安置房房票是一种特殊的购房凭证,将其卖给别人存在一定风险。
首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相关和政策规定。安置房通常有特定的购买条件和限制,私自买卖房票可能导致交易无效,购房者无法顺利办理房产登记等手续。
其次,如果对方在后续购房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未能满足购房资格要求或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可能会牵连到原房票持有者。原持有者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最后,建议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已经完成交易,应尽快要求对方停止后续行为,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妥善处理,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三、动迁房是吗?
动迁房通常不是商品房。
动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它的建设目的主要是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一般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被拆迁户。
而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用于市场销售的房屋,其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购房者可以自由买卖。
两者在产权性质、交易限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动迁房的产权一般在一定期限后才能办理完全,且可能存在限制交易的规定,例如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而商品房的产权通常较为清晰,交易相对较为自由。
总之,动迁房和商品房在性质和特点上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将动迁房视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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