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纠纷异地起诉
(1)根据法律规定,属专属管辖范畴,应对房屋所在地区追责;
(2)虽有合同约定,不得违反级别及专属管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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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产权纠纷异地起诉
1. 关于房产在外地能否异地追诉的问题,应明确如下:房产纠纷不可异地审判,因其属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法院专属管辖;
2. 以下案件则归该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区法院受理;(2)涉及港口作业产生纠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区法院处理;(3)基于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处置引发的诉讼,由其遗留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对于合同及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约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具有实质关联的法院裁决,但需符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原则。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产权占用纠纷怎么处理的
以下四种方法可有效解决房产权益争端:一是协商解决,以公平为基石,以互谅为原则,双方通力合作达成共识;二是在无法自行和解的情况下可寻求第三方辅助调解,以解决歧见;三是依据买卖合约的相关规定提交给权威机构进行裁定;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诉诸于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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