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收费标准为:若涉及其生命财产关系,则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收取;未达1万元者,按每案50至100元收费;逾越此限,则按阶梯式标准,即从1万元开始,以0.5%-2.5%的比率递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二、房管局能管的纠纷吗
1、无法逃避。
商品房契约争端,乃属法院权限范畴之内。
高院频发相关争议解决之法令解读。
应对此类案情者,依据法院规定,案由定为商品房买卖合约纷争,另含数项案由细节。
2、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严格遵循国、本省对房地产管理的立法与政策法规,拟定、制定地方执行的房地产管理办法及规制,并全力落实实施。
(二)精心编排并全面实行全市房地产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订划;负责行业统计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所有权注册登记等管理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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