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一房二卖骗局揭秘
一、如何防止骗局揭秘
针对"一房二卖"现象中行为人被判定为的情况,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理,即行为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以非法占有所获得具有金钱价值的物品为目的,从而实施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交付了相应的财物,如达到一定数额,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一房二卖纠纷要怎么办
在遵循《第八次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于“一房二卖”现象的处理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其中,《纪要》第15条明确指出了针对“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问题所应采取的裁判指引。针对此类案例,若数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各买受人都主张履行合同,那么通常应当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权利保护的优先级:首先是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其次是合法占有该房屋的;再次是考虑到合同履行状况及成立的时间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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