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负法律责任吗
一、一房二卖负法律责任吗
涉及一房二卖的交易卖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解约情况下再次售予他人商品房者,将受到警告以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致判刑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样,《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如卖方在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再次出售同一房屋,致使买方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利息、赔偿损失,同时还可向卖方索取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如何维护一房二卖权益
在售房过程中,若同一房产被同时订立两份交易合同,尽管无法实现所有购房者均获得该房屋的情况,但只要两份合同的缔结及内容均出于双方真实意愿且符合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权益,则应视为有效合同。
若卖方在与其中一位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再将房屋出售予他人并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先前的购房者便不再享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完成产权登记的一方即为合法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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