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负连带责任吗
一、负吗
一房二卖的卖方需负法律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者,将受到警告、限期整改以及2至3万元罚款等处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如出卖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再次将该房产售予第三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无法获得房产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利息、赔偿损失,且可向出卖人索取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可以判刑吗
一房二卖诈骗案量刑需依涉案金额确定。依据我国《》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者,判处3年以下或,并处或单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并处罚金或。在商品房交易中,若卖方先将房屋出售,再将其抵押或转售予第三方,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且有权向卖方索偿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如卖方拒不支付违约金及损失,买方可收集有利证据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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