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下户买房有纠纷吗
一、离婚后没下户买房有纠纷吗
离婚后购房,主要考虑所在城市是否有限购政策。在部分限购城市,离婚后可购房;而在其他地区则未必可行。的具体规定如下:(1)一般而言,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后购房并无特别要求,只需明确分割婚后房产,确认个人房产状况即可。(2)若离婚后名下无房产,再次购房应视为产,具备购买资格。(3)然而,由于您计划申请贷款购房,因此需遵守银行相关政策。当前,许多银行已针对离婚人士制定首套房贷政策,要求离婚超过1年后方可放贷,以防止疑似假离婚买房现象。即银行审核时,对于婚姻期间双方共有的房产借款人,即使离婚后无房产登记在本人名下,也必须满足离婚1年以上的条件,方能按照首套房贷标准发放贷款;或者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
根据《》第1062条
的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所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都被视为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甚至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如何确定所有权
(1)以登记为准则。若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完成过户登记,根据物权优于债权原则,应认定已完成登记者拥有房产所有权。(2)依据签署合同时间排序。当双份合同均尚未登记且房产尚未来得及交付之时,按照签约时间顺序决定合同效力,先签者优先。(3)在前一位买房者已完成过户却再次出售给他人时,原出售人丧失房产所有权。但其签订之销售合同仍然生效,购买人可据此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对于连环交易的房产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购买人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还能向卖方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房二卖合同有效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系恶意串通或欺诈行为导致,则不具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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