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房产证可以延期办理吗
一、可以延期办理吗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商须于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文件。若开发商延迟提交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或指定时间取得权属证书时,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房产证可不可以延期去办啊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发展商须于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域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办证资料。若因发展商未按时提交而导致购买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或规定期限获取房产证,发展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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