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纠纷可以鉴定吗
一、房屋质量纠纷可以鉴定吗
若房屋尚未交付,您可向建设部门下设的质检站申请鉴定;若已交付使用,则需在一年之内寻求具备合法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房屋质量鉴定,建议您寻找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方有权要求并赔偿损失。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负责修复;若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费用及修复期间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未过户怎么处理
在一房二卖案中,买卖双方均未能完成房产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卖方;两批购房者都未实际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买方只能寻求债权保护以维护自身利益。
由于前后两次所产生的双重债权地位平等,没有优先顺序之分,因此,无论是先购买者还是后购买者,都有权随时向卖方要求履行债务。换言之,一份合同的无法排除另一份合同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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