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一、原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若房屋存有质量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时,不可否认,其保修期尚未结束,此时开发商担负着维修的不可推卸之责。倘若物业持有者选择自行维修,那么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亦应由开发商承担。
当质量问题涉及到其他复杂情况时,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购买者有权要求并赔偿相关损失。对于已交付使用的房屋,若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承担修复责任;若开发商拒绝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购买者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开发商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问题买单怎么办
若房屋存有质量问题,可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若保修期尚未结束,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业主自行进行维修时,所需费用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对于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并采取适当措施来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指出,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卖方须承担修复责任;若卖方拒绝或延迟修复,买方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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