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产证如何维权
一、延期交付如何维权
1.寻求房管部门帮助。若购房者于购房合同所规定之年度期限内未获取房产所有权证书,可向所在地房管部门进行申诉。申诉过程中,需提交购房合同、发票及房屋测量报告等相应凭证。
2.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购房者坚信开发商违约,经协商无果后,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诉讼过程中,同样需提交购房合同、发票及房屋测量报告等相关凭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的标准计算。
二、装修款怎么办
未能获得房产购买权的消费者可申请取消合约、退还已支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赔偿损失等权益;同时,还可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所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若买卖双方未事先约定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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