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责任是什么
一、迟延履行责任是什么
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即迟延履行,亦可称为延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具备以下要素:首先,有合法和有效的债务;其次,能够完成义务;再次,在债务履行期结束后,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债务,而不包含任何瑕疵履行或其他不完全履约的情况(例如履行地点错误);最后,未能履行不应有正当理由。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迟延履行是否为违约行为
逾期执行合同属违约行为,需承担重建义务、赔偿损害或两者并施的法律责任。双方可就违约情形设定违约金金额,也可确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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