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一、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1、离婚后双方各自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离婚协议、原始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法律依据: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
(三)继承或者受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离婚了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对于通过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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