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谁过户给谁就可以卖掉吗
一、后房子判给谁过户给谁就可以卖掉吗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如若决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所有权变更,无论是转入男方或是女方的名义之下,只要该项交易具备合法性,且已完成过户手续,取得了完备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产证,那么此种情况下的房屋便可自由地在房地产市场上进行销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也需对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
在离异之后,关于房地产的法律规定,主要是遵循法定顺序的原则予以分配继承权益。
这一顺序依次如下:首先,应当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者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与继承;其次,当上述人群中并无继承人或者尚有继承人但不具备继承资格时,则应当考虑将其权益交给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三类人员,此即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情况。
在继承权正式启动之后,首先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继承;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并无合适人选可以继承,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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