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东西先过户自己名下,然后操作贷款后,再不还贷款,违法吗
一、找东西先过户自己名下,然后操作后,再不还贷款,违法吗
此种行径不仅属于法律所禁止之列,且尚存在严重的潜在风险。
针对出售方而言,房屋过户完成后,不动产物权即时发生变更,若购房者在不知情或无意情况下将房屋擅自转让给善意的第三方,后者再对其进行注册登记、设立抵押等手续,便可致使原始所有人失去对房产的权益。
即便交易双方签署了明确的书面合约,亦无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涉及到等相关事务,由于售房者并非房地产登记机关所记载的物权所有人,便有可能被排除于拆迁事项的协商与谈判之外,进而给自身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清偿。
二、起诉能胜诉吗
关于高利贷的诉讼能否取得胜诉结果,这主要依赖于诸多具体情况。
然而随着日臻完善以及司法实践逐步开展,胜诉的概率正日益增长。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高利贷在我国被视为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活动,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具体来说见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被明令禁止高利放贷。
因此,任何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范畴。
倘若借款方能够举证说明其所接受的借款利率已经突破了法定限制,那么超出限额之外的那部分利息便不享有法律保护之权利,当事人有权予以拒绝支付。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合理的贷款本金与应得利息依然应当进行偿还。
除此以外,如果借款方能够证实网络高利贷机构有违规操作,例如虚假陈述借款用途,刻意隐藏利率等问题,这类行为或许就能为受害方提供向网络借贷高利贷机构提起诉讼的重要依据,甚至得到法律方面的有力支撑。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案涉及到诸如非法集资类别的违法行为,很可能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并且将其案件转为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