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房产证能过户
一、安置房有房产证能过户
依法享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具备正常的销售条件。
此类房产已经取得了相关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且并未被明文规定为不可对外出售的类型,或者其限制转让的期限现已到期,这使得这些拆迁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住宅基本无异。
只要办理过产权登记手续且获取到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便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持有房屋合法权益以及对该房屋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全面保护。
其他任何形式的房产证均不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无论房屋属于何种性质,唯有在成功取得房产证之后方可进行二手交易,而在尚未取得房产证之前则禁止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城市》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一十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安置房未下证前和有房产证的区别
关于安置房在尚未取得房产证之前改变户主姓名的问题,此类情况与已拥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主要体现在对房屋产权的法律认定以及相应权益保障两大层面上。
换言之,在未获得房产证的前提下,该安置房的财产权并没有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确权,因此也就需要在更改登记姓名的过程中采取更多的步骤和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自然也就随之增加。
相较之下,一旦安置房依法领取了房产证,那么便意味着其财产权已经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相应地,在变更户口登记姓名的操作中,仅需依照房产过户的常规流程执行即可,这样能够大大降低在法律事务中的风险程度。
拥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在转让、抵押等重要环节上,也具备更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农民安置房可以吗
农民安置房屋能否成功办理房产证明,端看特定的政策法规及各项要求。
通常情况下,倘若此类房屋在符合当地相关规范及标准且相关的法定手续齐全完备,诸如土地使用权证明、规划许可证书以及其他必备证件皆到达标准,那么申请人就具备了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得房产证明的资格。
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尽相同,甚至部分区域可能针对农民安置房的产权办理设定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在具体操作时必须依据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则进行。
以上是关于安置房有房产证能过户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