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房子没过户现在对方死亡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有房子没过户现在对方死亡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需要分情况来处理。
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虽未过户,但已明确约定房屋归属的,房屋应按约定归属于相应一方。现对方死亡,该房屋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另一方可以凭等相关证据,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若离婚时未对房屋归属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未死亡一方,另一半份额则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对于作为遗产的这部分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房屋的处理方式达成协议,比如由某一方继承并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补偿等。之后,再依据相关协议及法律规定,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二、父母出钱给已婚子女如果离婚怎么分
父母出钱给已婚子女买房,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父母全额出资。若房产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该房产应视为对己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父母部分出资。若房产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房产整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可对出资方子女适当多分;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同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包括父母出资情况等进行合理分割。
(三)双方父母均有出资。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三、离婚了有房贷上的名字怎么去掉
离婚后要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需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贷已还清,双方可持、、离婚协议(若通过判决离婚则持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部门办理除名手续。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依法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去掉相应一方的名字。
若房贷尚未还清,情况则较为复杂。因为在房贷未还清时,房屋处于抵押状态,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一般不会同意变更房产登记。此时,可与银行协商,部分银行可能会要求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除名手续;若银行同意在抵押状态下办理变更,需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再携带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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