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限购
一、广州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限购
在广州,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限购需分情况来看。
若离婚前夫妻双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且离婚后该房产归无房一方所有,那么无房一方在办理房产过户后,不影响其后续购房资格,不属于限购情形。因为其符合无房户的相关条件,可按照正常政策进行购房。
若离婚前夫妻双方名下有多套房产,离婚后进行房产分割过户。对于其中一方在过户后名下房产数量超过限购政策规定的套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属于限购范畴。比如广州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若过户后超出此套数限制,就不能再购产。
此外,若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进行虚假房产过户等行为,一旦被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当事人丧失购房资格等后果。
二、过户到哪里办理
在山东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具体办理地点及相关流程如下:
(一)房产过户。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在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可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需携带离婚协议、、、双方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二)房产过户。若通过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房产归属作出裁决,当事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及自身身份证明等材料,同样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核实相关材料和情况后,会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到相应权利人名下。总之,关键是向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齐全的材料。
三、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如何分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房产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综合计算。
若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分割,若无法明确出资份额,则均等分割。
总之,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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