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负责自己车损吗?资深律师门诊手记,撞车后,我的交强险为何见死不救?
张三上个月在路口被追尾,爱车尾箱严重变形,对方全责,这很明确,但当张三联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用交强险修车时,却被客服一句“交强险不赔您自己的车”挡了回来,他拿着保单一脸困惑地坐在我办公室:“律师,我每年都交这钱,怎么自己的车坏了反而用不上?”
这个疑问极具代表性。交强险的核心法律定位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翻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白纸黑字写着:“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划重点:
- 保障对象是“第三者”——即事故中受损的对方人员或车辆(如行人、对方司机、对方车辆);
- 明确排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车主自己及车上乘客;
- 性质是“责任保险”——替你对他人损失担责,而非给自己财产兜底。
所以张三的困惑迎刃而解:他的车损应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若对方逃逸或拒赔,可走代位求偿(自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向对方追偿),但这动用的是张三的车损险而非交强险。
🔍 律师行动建议(关键三步)
立即检查保单结构
✅ 交强险(法定强制):仅赔事故中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
✅车损险(商业险自愿投保):赔自己车辆维修费(无论事故责任方);
✅ 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补充交强险对他人损失的赔偿额度。事故现场取证
立即报警、拍照(车辆位置、碰撞点、对方车牌)、留存对方驾驶证/保单信息,无现场证据,后续理赔易陷被动。对方拒赔时的法律路径
- 若责任方拖延赔偿,凭事故认定书向己方车损险报案(需已投保);
- 未购车损险?直接起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法律依据:《保险法》第65条)。
⚖️ 核心法条索引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交强险赔偿范围限定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事故损失,先由肇事方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可直接向第三者赔偿。
💎 小编锐评
交强险如同汽车的“社会责任盾牌”,只为他人损失托底,绝不保护自己车身,车主若想避免“赔了别人却修不起自己车”的困境,务必搭配车损险+足额三者险——前者护己,后者护人,才是真正的行车安全感闭环。
交强险负责自己车损吗?资深律师门诊手记,撞车后,我的交强险为何见死不救?,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法律的生命在于细节,保险的价值在于清醒认知,厘清保障边界,才能让每一分保费都精准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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