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没有宅基证怎么过户给子女
一、农村房屋没有宅基证怎么过户给子女
农村房屋没有宅基证过户给子女,需分情况处理:
一是若符合申请条件且当地允许补办宅基证,应先补办。一般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经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核,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完成宅基证补办后,可通过赠与、继承等合法方式过户。赠与需签订赠与协议,双方共同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继承则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二是若不符合补办条件或当地政策不允许补办,通过继承方式的,子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若是赠与等其他方式,因缺少合法权属证明,可能无法完成过户。
二、老人要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常见方式及对应条件如下:
- 赠与过户:
- 房产产权明晰,无争议、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清楚知晓赠与行为的法律后果。
- 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明确表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子女需表示接受赠与。
- 需办理手续(部分地区要求),缴纳相费,之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 买卖过户:
- 同样要求房产产权清晰,无权利受限情况。老人和子女需就房产买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约定交易价格等条款。
- 双方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包括、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继承过户(适用于老人去世后):
- 老人死亡,且留有合法有效的指定子女继承房产,或者按照,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
- 办理继承公证(部分地区要求),缴纳少量费用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三、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若出卖方不配合过户,可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协商解决。尝试与卖方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协商,争取让卖方主动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若因某些客观问题导致暂时无法过户,可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过户时间。
其二,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通常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若卖方无故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以此督促卖方履行过户义务。
其三,若卖方仍拒不配合,买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卖方仍不执行,买方可以申请法院,由法院强制卖方配合完成过户登记,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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