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执行案件房屋能过户吗
一、名下有执行案件房屋能过户吗
名下有执行案件的房屋能否过户,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若该执行案件与房屋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即房屋未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那么在符合正常房屋过户条件,如产权明晰、相费缴纳完毕等情况下,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二是若房屋已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在执行程序未结束且未获得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法院的查封等措施是为了保证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但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解封并配合办理过户,或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执行案件中的义务,法院解除了相关执行措施,此时房屋可以正常过户。
总之,名下有执行案件的房屋能否过户关键在于房屋是否处于被执行限制状态,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的相关措施来确定。
二、民房怎么过户给子女
民房过户给子女,常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赠与过户。房屋产权人需与子女签订,明确表明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然后双方共同到当地的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赠与合同等。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子女名下。不过,日后子女若出售该房屋,可能需缴纳较高的。
二是买卖过户。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双方签订,约定房屋价格等相关事项。接着办理、、过户等手续。买卖过户相对较为常见,后续子女再出售房屋时,税费缴纳相对较为清晰。
三是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通常是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发生。若要生前就完成过户,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
不同的过户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税费要求,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选择最适合的过户方式。
三、中配偶死了房产怎么过户
配偶去世后房产过户,需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应程序办理:
一是房产为的情况。房产的一半属于在世配偶,另一半作为去世配偶的遗产。若有,按遗嘱指定进行继承;若无遗嘱,则按,由在世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此时,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房产归属,办理继承,凭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是房产为去世配偶个人财产的情况。若有遗嘱,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同样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达成房产分配协议后,办理继承公证,再持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若法定继承人之间对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归属,之后凭生效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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