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同村买卖如何过户给子女
一、宅基地同村买卖如何过户给子女
在同村情况下,宅基地买卖给子女过户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宅基地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并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其次,买卖双方需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双方明、转让协议等。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宅基地的合法性等情况。最后,经审查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变更为子女,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买卖和过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符合的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宅基地同住人员有买卖权吗
宅基地同住人员一般不具有宅基地的买卖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同住人员虽在宅基地上共同生活,但未经法定程序,不能将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进行买卖。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宅基地的流转有严格限制,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农村村民之间可以进行转让,且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等程序。同住人员若未经此等程序擅自买卖,该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另一方面,从宅基地的性质和保障功能考虑,其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需求,防止宅基地过度流转导致村民失去基本居住保障。
总之,一般情况下,宅基地同住人员不具备宅基地的买卖权,若有买卖需求,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三、宅基地同村买卖如何过户给别人
在同村范围内进行宅基地买卖并过户给他人,需遵循以下步骤:
1.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明确买卖价格、面积、四至等相关事宜,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2.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该买卖行为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提交相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双方身份证、本、宅基地使用证、买卖协议等材料,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4.审核与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5.登记发证:经审核批准后,到部门办理宅基地过户登记,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证。需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买卖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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