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不在了宅基地怎么过户
一、父母一方不在了宅基地怎么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后,宅基地过户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确认宅基地所属情况。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能进行过户。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用以证实父母一方离世的事实;还有宅基地使用证、、本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和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材料。
再者,办理流程。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过户申请,如实说明情况。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这些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完成的变更登记,实现过户。
需注意,若子女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直接过户宅基地,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暂时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二、父母一方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后房子过户,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首先,确定房屋性质。若为,一半属于在世一方,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其次,明确继承人范围。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继承人有,则按遗嘱确定继承人。
然后,办理继承。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资格、遗嘱真实性等核实后,出具公证书。
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割无争议,可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若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需通过诉讼解决。由一方向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后,凭生效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办理过程中要准备齐全材料,按规定流程操作,确保房屋顺利过户。
三、父母一方不在了房产如何买卖过户
父母一方不在,房产买卖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在世方,另一半作为遗产。要明确该遗产的继承人范围,通常包括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办理继承手续。所有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明确各继承人对房产的份额。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作出书面声明。之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过户至继承人名下。
最后,进行买卖过户。完成继承过户后,新的产权人作为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双方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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