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要本人吗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要本人吗
离婚后房产过户不一定要本人办理。
如果当事人能亲自办理,需携带、、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这样能确保流程顺利,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但在某些情况下,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也可委托他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办理委托公证。被委托人要携带公证书、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离婚相关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过,一些地区或特殊类型的房产过户可能对委托办理有额外规定或限制。
此外,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房产过户,无需原产权人本人到场,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机构会依据该通知书办理过户手续。
二、婚前赠予房产离婚平分吗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是否平分,需分情况判断:
1. 若赠予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产权登记在受赠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受赠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的。离婚时,该房产不作为进行平分,仍归受赠方个人所有。
2. 虽赠予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行为未完成,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若赠与人撤销赠与,房产仍属赠与人,离婚时不存在分割问题。
3. 若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或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房产需要变更吗
协议离婚时房产是否需要变更,取决于约定及实际情况。
若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一方,而产权仍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名下,就需要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因为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只有完成变更登记,房产所有权才从法律上真正转移到约定方名下。若未及时变更,登记方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如抵押、出售等,给另一方带来损失。
若离婚协议虽约定房产归属,但双方认为暂不办理变更不影响实际使用和权益,且不存在可能引发纠纷的风险,也可选择暂不变更。不过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涉及房产的问题,如、登记方债务纠纷等,未变更产权可能使权益保障存在隐患。
总之,为避免后续纠纷,保障权益,按离婚协议约定明确房产归属后,建议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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