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产证能过户吗
一、安置房房产证能过户吗
安置房房产证能否过户,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取得完全产权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已由划拨转为出让,且已办理了合法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该安置房与普通无异,是可以正常过户的。买卖双方可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过户登记。
二是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安置房。部分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可能存在产权限制,比如土地仍为划拨性质,或者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允许过户的。因为这类安置房的产权尚不完整,其交易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无法在不动产登记部门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要确定具体的安置房房产证能否过户,关键在于该安置房是否已取得完全产权,建议在交易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确认。
二、安置房房产测量费应该谁交
安置房房产测量费的缴纳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是若在安置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当政府或相关部门与被安置人签订安置协议时,若协议中对房产测量费的承担主体作出了清晰、具体的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例如,协议约定由被安置人承担,那么被安置人就需缴纳该费用。
二是若无约定且是因政府相关部门工作需要进行的测量。比如,为了完善安置房的产权登记、规划管理等公共管理目的而开展的房产测量,一般应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费用。因为这属于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必要支出,旨在保障安置房的合法合规及后续管理。
三是若测量是为了被安置人的特定需求。例如,被安置人因自身需要更精确的房产面积数据用于其他商业活动等,这种情况下,通常由被安置人自行承担测量费用。
三、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安置房能否,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一般而言,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后可进行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动拆迁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也能够正常办理房产证。
不过,在实际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如协议、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同时,还需按照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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