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离后共有产权房子归一方如何过户
一、离婚判离后共有产权房子归一方如何过户
离婚判离后,共有产权房子归一方要办理过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准备相关材料。需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这是房产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双方明,用以证明身份信息;书,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
其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一般是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过户条件。
其三,缴纳相关税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缴纳、等税费。具体税费标准可咨询当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其四,完成过户登记。在缴费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登记到归属于的一方名下,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可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咨询,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二、离婚时婚房是父母出资的如何分割
离婚时婚房由父母出资的分割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婚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前一方父母仅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分割。
三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
三、有房贷离婚时该如何办
离婚时涉及有房贷的房产处理,需分不同情况:
一是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房。不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离婚时,房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具体的分割和偿还方式,双方可协商确定,如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则需承担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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