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死亡后房产证怎么过户
一、户主死亡后房产证怎么过户
当户主死亡后,办理房产证过户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操作:
- 若有遗嘱。遗嘱继承人可凭借合法有效的遗嘱、、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至遗嘱继承人名下。
- 若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若协商一致,全体继承人可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明等材料,办理过户;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依法判决房产的归属,持生效的判决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时,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顺利完成房产的过户登记。
二、桩基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桩基证与房产证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桩基证主要是针对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桩基工程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侧重于确认桩基工程的施工质量、规格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性证明。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法定凭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
二是作用不同。桩基证在领域发挥作用,是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环节的重要依据,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为后续建筑施工提供保障。房产证则主要用于保障房屋所有者的权益,涉及房屋买卖、抵押、继承、租赁等各类交易和权益处分时,都需要以房产证作为合法依据。
三是颁发主体不同。桩基证一般由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颁发。房产证由机构统一颁发。
三、要什么流程
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常见情况及对应流程如下:
### 夫妻间加名字
- 若房屋无,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即可办理加名手续。
- 若房屋有贷款,需先联系贷款银行,部分银行可能要求先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再按无贷款情况办理加名;部分银行允许在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银行会指定相关机构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待手续完成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名。
### 其他亲属或非亲属间加名字
这种情况通常视为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需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进行。
- 赠与:双方签订,办理,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需缴纳等相费。
- 买卖:双方签订,按正常房屋交易流程办理,缴纳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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